民俗专家周濯街开讲二十八,福鸡鸭

“二十八福鸡鸭”,有许多年青人,也包括一部分中年人在内,一看到这个“福”字,便以为全国著名的错别字大王“神话周”又写错字了。殊不知,这一次错了的不是“老朽”我,而是“新秀”你。原来,腊月二十八和二十七不相上下,其主要特征也是年俗民谣内容很不一致,说法多种多样。安徽人说“二十八家家吃(读洽)”,武穴人说“二十八杀鸡杀鸭”。安徽太湖有一首关于过年躲债的民谣则唱道:“二十七嗯莫急,二十八去设法,二十九一准有,三十日不见面,初一初二大摆手”。我们黄梅下乡人说“二十八‘弗’鸡鸭”,上乡人却说“二十八‘福’鸡鸭”。其实,无论是下乡人说的“弗”,还是上乡人说的“福”,在这里都是“杀”的意思,必须指出的是:“弗”与“福”都不是黄梅方言,而是黄梅人特有的“心灵净土情怀”在年俗民谣中的具体展现!我在《二十六剁年肉》中说过:“最后,……黄梅人的心灵净土情怀,却体现在‘二十六剁年肉’上,不信请听黄梅童谣《杀猪歌》:猪元帅,毛大哥,你挨屠刀莫怨我。……”而“二十八福鸡鸭”之“福”的道理一样,也是一种“心灵净土情怀”的表现。而且同样有《杀鸡(鸭)歌》为证。老一辈黄梅人,在杀鸡杀鸭时,经常喝的一首名为《杀鸡(鸭)歌》是:小鸡(鸭)小鸡你莫怪!你是人间一道菜!今朝还清人间债,来年投胎无祸灾。路上神鬼盘向你,就说含笑出天罗。到了阴间少说话,阎罗殿上莫告我。你今年走早早,明年你早早来。这首歌不仅平常人家唱,开餐馆的人在杀鸡杀鸭时也唱。只不过他们最后往往会加上两句开餐馆之人所独有的歌词:客官不吃我不宰,阎王对帐我没债。其实《杀鸡歌》实际上是佛家操渡亡灵之《操生经》中的一段佛经,如果一定要说这里面有什么错的话,那就是我们黄梅下乡人所说的,并且已经在互联网上“挂”了多年的这个“弗”字写错了。因为这里的“弗”与“福”都不是黄梅方言,而是黄梅人特有的“心灵净土情怀”在年俗民谣的又一次具体展现!所以这里最好是用“福”,而不宜用“弗”。理由有二:一是“福”字在甲骨文里的意思是,两手捧酒坛把酒浇在祭台上的会意字;其二是“福”的含义之一是特指祭祀用的酒肉。《国语·晋语二》载:“‘今夕君梦齐姜,必速祠而归福……骊姬受福,乃置鸩于酒,置堇于肉’。后人注曰:‘福,祭祀用胙肉也’”。而中国人对吃鸡鸭鱼肉等美食的雅称便是“打牙祭”,黄梅人心目中的“福鸡鸭”便是用来“打牙祭”的“祭品”,当然应该称之为“福”而不应该是“弗”对吧?当然黄梅下乡人所说的“弗”仅仅错了一半,或者说仅仅少了一个立刀旁(刂),如果将“弗鸡鸭”改为“刜鸡鸭”那就同样是对的。因为《广雅》上说“刜,断也”。刜是形声字:从刀从弗,弗亦声。“弗”意为“不平”。“刀”指“切割”。此外《左传·昭公二十六年》上说:“苑子刜林雍,断其足。”孔颖达对这名话的解释是:“刜,字从刀,谓以刀击也。今江南犹谓刀击为刜。”因此我认为如果将“弗鸡鸭”改为“刜鸡鸭”同样是对的。更何况《老子》有言:“祸兮福所倚,福兮祸所伏”呢,不知读者诸君以为然否?!作者简介:周濯街,中国作家协会会员、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、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常务理事,《新天仙配》(28集)、《天仙配》(35集)、《黄梅戏宗师传奇》(25集)和《妈祖》(38集)等10部电视剧的原著作者。先后在北京、长沙、台湾等地出版长篇小说99部。来源:黄梅微讯(版权属原作者并深表感恩和敬意,如有疑问请联系删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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